? ? 近日,我局对辖区内2016年度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执行的政府采购项目情况进行抽样检查,组织相关部门组成监督检查工作组,组长由分管政府采购工作的局领导担任,副组长由政府采购办负责人担任,组员包括财政国资监督局、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相关人员,检查组制定了详细的检查计划,检查涵盖政府采购活动的全过程,主要内容包括委托代理、文件编制、进口核准、方式变更、信息公告、评审过程、中标成交、保证金、合同管理、质疑答复等十个环节,通过书面审查和现场检查,发现代理机构存在将供应商的资格条件列为评分因素、采购文件未载明给予小微企业产品价格扣除、保证金未及时退还等问题,区财政局对代理机构的违规问题形成处理决定,责令代理机构对相关违规问题进行限期整改。此次检查,有效规范了代理机构在政府采购政策的执行、采购文件编制等方面行为,提高政府采购质量与效率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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